主耶穌的復活大能

作者:王道堃

起初上帝創造天地萬物,並創造了人類──亞當和夏娃,後來他們違背上帝的命令,不信上帝的話而犯罪,吃了禁果以致死亡進入人類,最終導致人類子子孫孫都會死亡。

耶穌基督兩千年前來到世間是要彰顯上帝自己的大愛,並要救贖我們,為我們的罪過捨命,死在十字架上,第三天從死裡復活,戰勝了死亡,賜給我們永生,使我們成為上帝的兒女。

主耶穌的使徒保羅說得很實在:「若基督沒有復活,我們所傳的便是枉然,你們所信的也是枉然;並且明顯我們是為上帝妄作見證的,因我們見證上帝是叫基督復活了。」(哥林多前書15:14-15)

三次預言

耶穌在世傳道時,至少有三次預言自己要受難,並且於第三日復活(參馬太福音16:21;17:23;20:19)。

祂說:「沒有人奪我的命去,是我自己捨的。我有權柄捨了,也有權柄取回來。這是我從我父所受的命令。」(約翰福音10:18)耶穌是甘心情願來到世間,將自己的性命擺上,為世人犧牲贖罪。祂知道自己生命的結束,也就是祂要被釘在十字架上,第三天從死裡復活,而且祂的復活更證明了祂是上帝的兒子,這些都記載在聖經裡面。釋迦牟尼和老子都沒有說過他們死了以後第三天會復活,只有耶穌,世上沒有一個人會事先三次說自己要死了,並且預言自己第三天會復活,只有耶穌這樣說。

十次顯現

耶穌復活後做了甚麼?祂向人顯現,40天之內有十次之多。

1.首先顯現給抹大拉的馬利亞看(參馬可福音16:1-11;約翰福音20:11-18)。

2.隨後顯現給眾婦女看(參馬太福音28:8-10)。

3.同日也顯現給彼得看(參路加福音24:33-34;哥林多前書15:5)。

4.黃昏時向以馬忤斯的兩位門徒顯現(參路加福音24:13-35;馬可福音16:12-13)。

5.晚上向樓上的十位使徒顯現,當時多馬不在內(參約翰福音20:19-25)。

6.八天之後,再向11位使徒顯現,似乎特別是為多馬而顯現(參約翰福音20:24-29;路加福音24:36-43)。

7.在加利利海邊向七位門徒顯現(參約翰福音21:1-22)。

8.在加利利某山(傳說為他泊山),向11位使徒顯現(參馬太福音28:16-20;馬可福音16:14-18。馬可福音這段經文亦可用於第6條)。

9.升天時在橄欖山向眾門徒顯現,解經家對此次顯現的說法不一。有人以為只向11位使徒,但多數認為是向120人顯現,因為主升天之後,他們從橄欖山回到耶路撒冷,在一間樓房內祈禱,路加記載他們的人數是120人(參使徒行傳1:12-15);但也有人認為保羅所說,主曾向五百人顯現是在升天的時候(參哥林多前書15:6)。還有人因為主耶穌是在加利利長大及傳道的,他在加利利的朋友較多,那五百人可能是主在加利利某山向他們顯現的,即第8條所說。

10.主也顯給祂的兄弟雅各看(參哥林多前書15:7)。這雅各以後成了教會的柱石(參加拉太書2:9,這雅各不是使徒雅各,不要弄錯)。

耶穌復活是有身體的,而不是一個魂。祂會吃魚,可以讓人摸,是有一個榮耀的身體。40天之內,在地上曾經十次向世人顯現,所以那些門徒都為耶穌殉道了。沒有人為一個虛假的、自己編造出來的、沒有復活的老師而死,因為他們親眼看到了。所以門徒說:「我們所看見所聽見的,不能不說。」(使徒行傳4:20)而且他們都為主殉道,並且覺得非常光榮,知道死亡並不是一個結束,只是睡著了,將來在天上都要與主相見。

無懼死亡

所以在基督信仰裡,耶穌的復活非常重要,證明了我們的信仰是真實的。我們的主是復活的主,而且將來我們每一個人都要復活,與主同在,這是大喜的信息,是非常高興的事情,也是所有基督徒為甚麼在今生能夠看淡各樣苦難,因為我們早就勝過了。苦難的事情,甚至連死亡我們都已看透,因為我們的主勝過了死亡,證明祂是上帝。我們是祂的兒女,也會與祂一同勝過死亡。對信徒來說,死亡只不過是在基督裡睡著了,將來都能夠復活與主同在,在天上是好得無比,因為我們的主去是為我們預備地方。那個地方是我們眼睛從來沒有看過,耳朵沒有聽過,甚至用我們的想像力來想像天堂有多麼美好,都是不及的,是美好無比的。

耶穌將來還要再來,世人都要因祂而從死裡復活,接受耶穌的審判,信耶穌認耶穌的人將進入天堂,與上帝永遠同在,不信的人會永遠滅亡。朋友,真心邀請你來認真瞭解上帝的兒子主耶穌及祂奇妙的救恩,從而有一個真正的生命保險、一個萬金萬銀也買不到的永生。

本文原載於《中信》月刊第732期,由中國信徒佈道會出版,蒙允許轉載,作者王道堃。文章鏈結:https://ccmusa.org/Read/read.aspx?id=ctd20230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