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人物誌 – 保羅篇(31)

˙余玉書˙

主後64年保羅在羅馬被軟禁兩年後,由於被指控的理由不成立而被釋放。可是由於當時的羅馬皇帝,暴君尼祿欲將羅馬城焚毀後,再依照其理想而重建,遂上演了「暴君焚城錄」的慘劇,並將此慘劇嫁禍予基督徒,以致無數無辜的基督徒,都受累而成了刀下冤魂。保羅亦於這個時期再次被捕,在羅馬獄中寫成《提摩太後書》,最後竟然被尼祿暴君下令斬首,當時為主後65-67年之間,可能六十歲還不到。

被處決之前不久,保羅自知大限將至,故他在《提摩太後書》第四章第七節至第八節說:「(我離世的時候到了)那美好的仗我已經打過了,當跑的路我已經跑盡了,所信的道我已經守住了。從此以後,有公義的冠冕為我存留,就是按著公義審判的主到了那日要賜給我的,不但賜給我,也賜給凡愛慕祂顯現的人。」

綜論保羅一生,由一個與基督徒為敵的「掃羅時期」,到三次向外邦人宣教的「保羅時期」,鞠躬盡瘁,死而後已,並為基督徒留下了不朽的金句,例如《羅馬書》第三章廿八節:「我們看定了,人稱義是因著信,不在乎遵行律法。」;《哥林多前書》第二章廿七節:「神卻揀選了世上愚拙的,叫有智慧的羞愧,又揀選了世上軟弱的,叫那強壯的羞愧。」;《哥林多前書》第十四章十三節:「如今常存的有信、有望、有愛,這三樣,其中最大的是愛。」;《加拉太書》第六章廿二節:「聖靈所結的果子,就是仁愛、喜樂、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實、溫柔、節制。」;《以弗所書》第五章第廿六節:「生氣卻不要犯罪,不可含怒到日落,也不可給魔鬼留地步。」 (本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