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真理的重尋 : 提摩太前書

˙廖燦民牧師˙

教牧書信(提摩太前書第一章)

《提摩太前書》、《提摩太後書》及《提多書》,此三卷書在格式和內容上息息相關,所言都論到教牧的職事和教會的事務,故有「教牧書信」之稱。《提摩太前書》是指示提摩太在以弗所一帶教會事工上的責任,第一章一開始就指出以弗所純正教義所面對的危機(3-11節),繼而說明見證純正教義所帶來的果效(12-17節)。「這話是可信的」,只在「教牧書信」中出現,共有四次之多(1:15,4:9、提後2:11、多3:8),都與主耶穌的救恩或信徒之靈性操練有關。他囑咐提摩太關於作上帝僕人對純正福音應有的責任(18-20節):「我兒提摩太啊,我照從前指著你的預言,將這命令交託你,叫你因此可以打那美好的仗。」

為萬人求(提摩太前書第二章)

《提摩太前書》第二章論及兩種場合的禱告:(一)教會敬拜中的禱告(1-7節):「我勸你第一要為萬人求(request)、禱告、代求(intercession)、祝謝(thanksgiving)。」要為萬人求,特別為那些在位掌權者求,好叫基督徒可以過敬虔端正平安的日子,並將主耶穌的救贖傳揚。(二)個人的禱告(8-15節):弟兄要手潔心清地隨時隨地禱告,姊妹則要沉靜學道,一味順服。「我不許女人講道,也不許她……」(12節)大概因當日在一些家庭中妻子先信主,卻在家中常向丈夫「講道」之故。第15節的意思是「本來生產是辛苦的,現卻成她得救之源,她的得救在於做個好母親,這樣她就能超脫自己達到上帝面前。」

教會職事(提摩太前書第三章)

《提摩太前書》第三章論及教會中兩種職事:(一)監督的職事(1-7節):首先他要有心志作監督傳福音(1節「羨慕善工」),然後再加上四方面的條件:在家中和教會中善於管理、善於教導、善於理財,並能代表教會向外的工作。(二)執事的職事(8-13節):要誠實、端正、無不良嗜好、不貪財、守真道。第13節的意思是「與上帝並與人的關係上應當有美好的名聲和大有保證」。第16節是古教會一首「有關主耶穌」的聖詩,唱出:(1)祂就是上帝肉身的顯現;(2)祂被稱義;(3)祂在地上生活;(4)聖靈保守祂不犯罪;(5)祂復活了;(6)祂被天使看見;(7)世人信服祂;(8)祂升天了。這是主耶穌救贖大功之奧秘。

信徒榜樣(提摩太前書第四章)

《提摩太前書》第四章論及假師傅的出現(1-5節),保羅用有力的言詞去形容那些傳假道的教師(2節),第3節說明「禁慾主義」在當時大行其道,諾斯底主義及愛色尼派都犯一個錯誤:他們認為物質是邪惡的,一切肉體的快樂都是罪。其實「凡上帝所造的物都是好的,若感謝著領受,就沒有一樣可棄的。都因上帝的道和人的祈求,成為聖潔了。」(4-5節)但基督徒也必需在敬虔上好好操練。(7-8節)保羅提醒提摩太,(1)在言語、行為、愛心、信心、清潔上,要作信徒的榜樣;(2)尊重自己曾被按立的職分;(3)牧養群羊全神貫注;(4)謹慎自己所教導的。這樣,「又能救自己,又能救聽你的人。」(16節)。

加倍敬奉(提摩太前書第五章)

接續上一章保羅對提摩太的囑咐,告訴他身為牧者牧養範圍之廣闊:(一)牧者對老弱肢體的關顧(1-2節),不可嚴責,要視之如家人。(二)牧者對寡婦的關顧(3-16節),其中真寡婦,是指獨居無依、仰賴上帝及晝夜不斷祈求的婦人(5節)。至於對傳道人(17節「長老」、在《新約聖經》中,除在極少例外的情況下,長老、執事、監督、牧師、教師、傳福音的……均指傳道人):(1)在生活需要上,「當受應被尊重的加倍敬奉。」(17-18節);(2)若有犯錯,要謹慎處理(19-21節,參太18:15-17),「不可存成見,行事也不可偏心。」(21節);(3)不可急促按立牧師。可見不可使用世界的方法處理上帝家中的事工。

持定永生(提摩太前書第六章)

接續上一章,(三)牧者對作別人僕人的教導(1-2節),服事信主的主人要更加注意,不要以他為「弟兄」而不把他當作主人。其後,保羅論及牧者自己應有的修養(3-21節):(1)切忌不適當的動機(3-10節),以不因貪財而離真道作準則,「只要有衣有食,就當知足」(8節);(2)持守自己行在正道上(11-16節),「你要為真道打那美好的仗,持定永生,你為此被召,也在許多見證人面前,已經作了美好的見證。」(12節);(3)要忠心到底(17-21節),要提醒富足的人不因財富自高,不要以財物作倚靠,要在錢財上作好管家,藉好行為為自己積成美好的根基。可見牧者的責任何其大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