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論自由乃民主社會的基石

盧維溢

上月中,一位基督教傳道人 David Lynn 在多倫多被警察局告知,由於他在早一個月前在該市街道上傳道,引起一些同性戀者不滿,向警察局投訴他引用聖經「煽動仇恨」。警方已經正式向法庭起訴他,罪名是破壞社會秩序(擾亂公安),將會在 8月初開庭審訊。根據一個相當可靠的基督徒組織 Citizen Go 所報導,Lynn 曾經向警員投訴被那些同性戀份子衝撞,卻被警員認為他是在街上「向對方挑釁,是自討苦吃」,因此不接收他的投訴,雖然他根本沒有向他們說同性戀是罪!

這是一個在加國的劃時代先例,是一件令不少基督徒產生擔憂的事情,也是所有加拿大人(不論基督徒與否)需要關注的趨勢。基督徒就算在不知不覺中引用上帝的話語而使其他人覺得冒犯或受到侮辱,言者(信徒)可能會被人拉上警察局和法庭。在任何的民主社會裡,這是一個危險的里程碑,因為言論自由乃社會上人身安全的基石,它的消失會使任何政府容易趨向一種濫權,甚至極權的發展!1920年代史達林的蘇聯、1930年代希特勒的德國,這些都是非常貼切的例子以警惕這個世代的人!

引用聖經若構成「煽動仇恨」後果是,其一,不單基督徒隨時被任何人指控他傳福音是犯法行為;其二,連信徒的下一代 (兒孫)都更加難以建立起對基督教信仰的信心,因為首先兒孫們自己不希望有犯法行為,再者懼怕自己的朋友容易被冒犯,以致自己存於一個孤立的世界!

正常來說,絕大多數基督徒不會以破壞性行動成為社會秩序的擾亂份子,所以不會在例如墮胎診所門前或同性戀人士的集會時干擾他們,而會抱著愛心去表達對他人的尊重。然而,在上月內,當一齣描述一位曾在墮胎組織 Planned Parenthood 的行政人員的電影「Unplanned」在加國幾十間戲院上映之前幾天,不少支持墮胎人士透過所有電視和電台新聞時段大事向全國人們指控,斥責該電影對墮胎的女性是一種冒犯和甚至仇恨。在上映的頭幾天,一些戲院的門口還出現了一些舉著橫額的示威者,造成一種對那些看那電影的人士產生威嚇的氣氛。雖然有人向警方投訴,警員卻沒有採取任何警告示威者的行動。

由此可見,在現今這個顛倒是非的世代,本來帶著善意去提倡或捍衛生命價值的訊息,居然會被有些人指責為製造仇恨。事實上,在今天的西方國家(包括加拿大),左派人士經常將「煽動仇恨」的「罪名」隨意扣在所有反對他們意見者的頭上,作用是要封殺所有「異見人士」。

另外一個例子,在溫哥華6月的一個星期六早上,有些人站在市中心藝術館門前作合法的抗議,反對在公立學校內摧毀傳統性別觀念的課程。當天集會的整個過程不停受到同性戀陣營人士的干擾,而且被辱罵為攔阻進步的「仇恨」人士!這種手段若不停止,言論自由的空間只會越來越小,對整個社會而言,其實絕對不是好事。

不知道讀者們的感覺如何,你認為這樣的境況值得你的關注或擔憂嗎?你希望你所居住的社會沒有言論自由嗎?若你祈求你在這問題上有所貢獻,那麼,你應該認真考慮如何於今年10月21日的加國聯邦選舉中,投下明智和負責任的一票, 因為這次選舉會決定性地影響到未來 4年加國的言論自由。

過往三年半,自由黨所主管的聯邦政府沒有認真地維護基督教團體在公眾領域的言論自由,而且漠視了如下的國民權利:

  1. 隨便高舉人權意識去修改法律,損害了家長管教兒女的權利,例如大力推動和通過違反自然的 SOGI(Sexual Orientation & Gender Identity)立法,並且將大麻合法化,毒害不少國民,特別是年輕一代;
  2. 宗教組織由於持守信仰立場而不認同聯邦政府的墮胎政策,因此失去了政府提供資助暑期工作的資格。

基督徒需要珍惜自己的公民權利,投票選舉認同或接近自己理念的人作為本區的國會議員(MP),這是任何公民都應該堅持的理念。盼望大家都認真去維護基督徒在公眾領域的言論自由,常常求神賜予智慧和勇氣,秉承聖經的教導:「人所行的,在自己眼中都看為正,惟有耶和華衡量人心。」「行仁義公平,比獻祭更蒙耶和華悅納。」(參閱箴言21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