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信仰是很複雜的嗎?

˙洪順強牧師˙

很多人不想談宗教信仰的問題,一方面他們覺得神與人的距離很遙遠、很抽象,人好像不容易去接近神,也很難與神建立一個很親切的關係。另一方面,現今世界上有很多的宗教,各有各的說法,不少宗教甚至擁有很多的經書(例如佛教經典超過萬冊),有些則深奧難明(例如印度教的梵文經典),有些則眾說紛紜(尤其是民間宗教)。那麼宗教信仰是不是很複雜、最好不要去談論呢?請看看聖經的回答。

起初只有一神信仰

聖經告訴我們人類被造後,當時只有一神信仰,因為人認識只有一位創造主,沒有其他宗教,人也得到神的祝福。聖經說︰「神就賜福給他們(始祖),又對他們說︰『要生養眾多,遍滿地面,治理這地。也要管理海裡的魚、空中的鳥,和地上各樣行動的活物。上帝說,看哪,我將遍地上一切結種子的菜蔬和一切樹上所結有核的果子,全賜給你們作食物。」

(創世記1:28-29)人類的始祖當時是可以無阻隔地親近神,並且不會害怕聽耶和華神的聲音與見祂的榮耀,人被放在一個完美的環境「伊甸」園中,神與人、人與神、人與人之間都是和諧相處的。

人犯罪產生了異教

創世記第三章告訴我們人類的始祖不聽神的話,犯罪吃了神所吩咐不可吃的禁果,人立刻與神所賜的生命隔絕了。始祖和他妻子聽見神的聲音,就藏在園裡的樹木中,躲避耶和華神的面。自始之後罪進入世界,人也繼續在種種惡行上得罪神。聖經並且告訴我們當人「雖然知道神,卻不當作神榮耀祂,也不感謝祂。他們的思念變為虛妄,無知的心就昏暗了。自稱為聰明,反成了愚拙,將不能朽壞之神的榮耀變為偶像,彷彿必朽壞的人和飛禽、走獸、昆蟲的樣式。」(羅馬書1:21-23)故此我們明白為甚麼人會以金、銀、銅、木、石的偶像為神,甚至把人高舉到不需要神的地步,使人取代了神的位置。宗教信仰變得複雜是因為人犯罪的結果,人製造了很多假神、異端異教、複雜的教義及宗教的禮儀,再加上所引起的宗教紛爭,使人不敢去探討真實的信仰。聖經告訴人信仰其實不是那麼複雜,信仰是神與人、人與神關係的建立。

人應該反璞歸真

信仰其實並不複雜,聖經提供了簡明的答案,以下總結幾方面論到神與人的關係,讓人可以去親近神、感受祂的存在,最後更可以與祂建立親切的關係,並且從祂領受到天上各種福氣:

1.神是造物主、不是被造的

保羅在雅典的的時候,看見滿城都是偶像,就心裡著急,於是在傳福音時對人說:「創造宇宙和其中萬物的神,既是天地的主,就不住人手所造的殿,也不用人手服事,好像缺少甚麼;自己倒將生命、氣息、萬物,賜給萬人。」(徒17:24-25)人首要緊記不要拜人手用金銀木石所造的神,它們只不過是偶像,也不要拜任何大自然界的東西為神,更不要拜人想像出來的神。人要拜的是創造宇宙萬物的神,聖經說:「祢(神),惟獨祢是耶和華(神)!祢造了天和天上的天,並天上的萬象,地和地上的萬物,海和海中所有的;這一切都是祢所保存的。天軍也都敬拜祢。」(尼9:6)又說:「神造萬物,各按其時成為美好。」(傳道書3:11)這位神「叫日頭照好人,也照歹人;降雨給義人,也給不義的人。」(馬太福音5:45)親愛的朋友,當你看見大自然奇妙的創造時,稱頌祂、讚嘆祂偉大的作為,並且去感謝祂所賜予的一切,你可以感受神就在你身邊的,不要忽略陽光雨水背後的造物主。

2.神是獨一無二的

世界上雖然有人拜很多的神,但是原來只有一位是真神,就是聖經中所啟示的神,祂是獨一無二的。有人或者問為甚麼只有一位真神而不是多位?答案是世界上再找不出一位像祂一樣配稱為真神,祂是:

  • 創造主,全宇宙世界靈界及物質界都是祂創造的。
  • 擁有真神才有的屬性,包括自有永有、永恆不變、無限(無所不知、無所不在、無所不能)、超越時空、掌管一切(包括生命、歷史、人的生活存留等)的屬性。
  • 完完全全無瑕無疵的,包括:完全聖潔(無罪污、不受賄賂、神聖等)、完全慈愛(看顧人、愛人、滿有慈憐、忍耐寬容、樂意施恩救人等)、完全公義(萬不以有罪的為無罪、追討罪孽、罰惡賞善、不偏待人等)、完全豐盛(真善美、全智等)。
  • 唯獨祂自稱是真神、且是獨一無二的:以賽亞書44:6說:「耶和華—以色列的君,以色列的救贖主—萬軍之耶和華如此說:我是首先的,我是末後的;除我以外再沒有真神。」

親愛的朋友,既然世界上再找不到一位聖經所啟示的真神,我們應該去認識祂,透過聖經(只有一本經書)人是不難尋找到真神的。也許你讀經時有不明白的地方,只要你找一間信仰基督的教會去,請教其中的傳道人牧師,他們會樂意為你解答的。

3.神是人生命的源頭

基督信仰並不是人想象中的複雜,其實就是飲水思源。聖經告訴我們神創造人的靈魂,創世記2:7說:「耶和華上帝用地上的塵土造人,將生氣吹在他鼻孔裡,他就成了有靈的活人、名叫亞當。」每一個人的靈魂都是祂賜給我們的,希伯來書12:9說:「再者,我們曾有生身的父管教我們,我們尚且敬重他,何況萬靈的父,我們豈不更當順服祂得生麼?」肉身的父母只能生肉身的兒女,神是萬靈的父,祂生我們的靈魂,人沒有靈魂就是沒有生命,故此我們理當稱神為天父的。親愛的朋友,人的問題就是離開了這位賜生命的神,以自我為中心,這樣的罪過算為大嗎?就像兒女如果因為悖逆不認生身之父,這是人倫中的大罪,如今神是我們靈魂生命之父,我們不認祂為天父,罪豈不是更大嗎?!
天父一直等待人悔改歸向祂,祂也知道人無法靠自己去到祂那裡,因為世人都犯了罪。所以,祂差派主耶穌基督,神道成肉身到世上來,為了擔當世人的罪被釘死在十架上,作了多人的贖價,并且死後三天復活,以大能證明祂的確是神。只要我們認罪悔改、接受救主,就可以到神那裡去!主耶穌說:「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著我,沒有人能到父(神)那裡去。」(約翰福音14:6)聖經又說:「凡接待祂(主耶穌)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賜他們權柄作神的兒女。」信仰的開始就是與神和好,成為神的兒女,並不是那麼複雜的。親愛的朋友,你仍然在做浪子嗎?抑或你願意悔改成為神的兒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