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羅篇(18)

作者:余玉書

腓立比是馬其頓的一個重鎮,路加記載了在該處所發生的四件大事:其一是呂底亞和她一家信主的經過。其二是保羅令一個被鬼附的少女得釋放。其三是獄卒因地震監獄門全開,以為囚犯逃光,自己難免獲罪,因而想自盡,但後來發覺保羅等人並未逃跑,並聽從保羅的吩咐相信耶穌能叫他和他一家都得救。其四是保羅和西拉獲釋。

保羅一行人離開腓立比之後,經過了三十哩外的暗妃波里,再到離開此地也是三十哩外的帖撒羅尼迦,也就是今日的撒羅尼迦(SALON,KA),此地是馬其頓的一個重要商業中心,人口約二十多萬。羅馬人佔領馬其頓之後,將此地一分為四,帖撒羅尼迦成了第一區的首府。後來在主前146年四區合而為一省時,她就成為該省的首府。

當保羅在該城開展事工時,正如往昔一樣,首先進入當地的猶太會堂,自然會與意見不同的人為真理而雄辯滔滔,一連三個安息日,他採用三方面的論證,依據聖經指出:

  1. 所應許的彌賽亞是一位受苦的彌賽亞。
  2. 祂必須從死裏復活。
  3. 拿撒勒人耶穌應驗了這一切預言(參帖前1-2章)。

有一部份的猶太人並不同意他的見解,滿心嫉妒之餘﹐遂招聚了一批市井之徒的無賴前來,湧到保羅等人所借住的耶孫家生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