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拜中的戲劇

作者:曾浩斌

隨著現代基督教徒對世界的認識越來越形像化,很多教會都時常地使用戲劇或視頻來描繪和講述聖經的故事。在當代人生活中種種不同溝通的方法,戲劇是複述上帝在歷史中作為的一個有效的模式。

教會戲劇可以被定義為包括教堂裡所有戲劇性的媒介。教會戲劇與一個普通的戲劇的分別在於其目的和意圖。普通戲劇旨在將人類精神轉向各種認知或情感反應,可能沒有任何精神或道德的目標。教會戲劇使用了一些相同的技巧,但有意地指向了教會的目的便是通過崇拜榮耀神。

在聖經的世界裡,大部分的人們都是用口頭傳統一代一代地傳遞聖經的真理。所以這個媒體對於以色列人來說並不陌生。例如,逾越節是一個極具戲劇性的事件,使用戲劇的教導目的來教導神選擇以色列(出十二:25-27)。耶利米和以利亞把神的重要真理戲劇化給予以色列人(耶十三:1-9, 二十七:2-11;王上十八:20-39)。另外,另一個最明顯的例子將是洗禮和聖餐。他們也是事件戲劇性的重演。

整個歷史上,教會都用戲劇來描繪宗教經驗,儘管一些戲劇性的表演被禁止了。在大齋節期,戲劇替代了歌戲,所以這導致了清唱劇(oratorio,也有翻譯為《神劇》)的發展。清唱劇是一種像歌劇的音樂形式,但沒有舞臺和服裝。

一般來說,戲劇包含動作、情節、人物、語言和奇觀:

  • 動作/行動(action)是人的精神從一個地方轉移到另一個地方,追溯人類本質的發展,衝突或變化。戲劇性的行為包括觀察者與角色的情境和情緒的相互作用,導致觀察者的位置改變或角色改變。
  • 情節(plot)是行動發生的事件序列。情節跟蹤角色的旅程上行為的變化。
  • 角色人物(character)對於觀眾的影響程度往往是在人物的可信度和如何於善惡之間的選擇。
  • 語言(language)是戲劇一個複雜的領域。戲劇的語言不僅僅是單詞、音節,或語法。通常是透過語言的使用來記錄並表示角色的情緒,也可以用來觸發觀眾的情緒。
  • 奇觀(spectacle)包括在戲劇作品中看到的音樂、舞臺和舞蹈。
    在大多數戲劇性的作品中,它們都是由上述元素組成的。 通過共同努力,這些元素帶來了戲劇性的活力。

在崇拜中,戲劇成份的運用可以有很多不同的方式:

  1. 戲劇(play):涉及人物、情節、道具的戲劇性表演
  2. 獨白(monologue):由一個演員以獨白的型式描繪一個角色。
  3. 說故事(storytelling):與一個或多個演員講故事。
  4. 啞劇(pantomime):是一種無聲表演,在沉默中演員用肢體動作和表情描繪故事,也可以是由另一個人讀出故事。
  5. 戲劇性的畫面(tableau):人扮的靜態畫面,演員用一個“靜”的場景描繪出生動的畫面。
  6. 合唱團(choral):用合唱團以系統化的形式講話或閱讀。
  7. 華麗壯觀的戲劇(pageantry):一場涉及音樂、戲劇、全面視覺效果的戲劇。
  8. 讀者的劇院(reader’s theatre):所有的演員都會穿著黑色的衣服的並坐在凳子上,通常都不用任何道具。
  9. 木偶戲(puppetry):用木偶來演出各式各樣的動作及戲份來達到戲劇效果。
  10. 講道(sermon):一些講道是用戲劇形式來表達。

正如您所看到的,我們可以使用的不僅僅是一種戲劇性的演示。
雖然戲劇可以成為有效的崇拜中的工具,但是同時也帶來了獨特的挑戰。 以下準則有助於戲劇的準備。

  1. 戲劇應該指向上帝作為崇拜的源頭。
  2. 避免用幽默或特殊效果來掩飾戲劇主要焦點的意義。
  3. 必須謹慎使用木偶和小丑,必須使自己的精神指向崇拜的目標。
  4. 在戲劇中如同其他藝術形式一樣,有時更少就是多。所以,可以低調的處理戲劇效果、人物、風景、特效。簡單直接的戲劇往往比引人注目的表演更為有效。
  5. 戲劇總是需要在策劃與準備方面做得最好。
  6. 有時戲劇的製作和戲劇的娛樂價值可能會削弱主要的福音信息。

戲劇是一種獨特的工具,它有潛力能夠有效地作為崇拜的工具。言語和動作的組合,可以傳達的信息比它們任何一個單獨能夠做的更多。所以我們應該探索和審視這種藝術形式,看看我們如何有效地運用它。

參考

Segler, Franklin M. and Randall Bradley, Christian Worship: Its Theology and Practice, third edition, Nashville, TN: B&H Publishing Group, 2006, 236-2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