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品茶而想到的

由品茶而想到的

作者:王人義

一、品茶與茶具

那一年去中國大陸要在臺灣桃園機場轉機,中途轉機時間有六個小時。飛機清晨抵達桃園機場,走進機場就特別想喝茶。或者是因為最近喝慣了臺灣的高山茶,一到臺灣就產生了巴甫洛夫條件反射似的。我想,凡是喜歡喝茶的人都會認同我這種感覺,你只要喝了一次臺灣的高山茶,就再也忘不掉那沁人肺腑的清香。

隨著人群走進第一和第二航站樓之間的過道,一股幽幽的茶香穿過擁擠的人群飄了過來;循著茶香飄來的方向走去,一家陳設精美的茶店就在眼前,茶店前靠近過道的地方有一個用巨大的原木就其外形做成的古色古香的茶臺,茶臺前有幾張同款的櫈子,茶臺後有一位小妹妹獨自坐在那裡操練著茶道的功夫,原來那清清的茶香就從她手中不斷遊動的茶壼中飄蕩出來。

剛開始我是站在她的前面端詳著她認真製茶的樣子,她手握著一把透明的玻璃茶壼,在她不斷㨪動的手中,透過壼體可以看到泡開的茶水那明亮清綠的茶色,鼻腔裡也盈滿從臺灣那無時不被雲霧繚繞的高山上的茶園飄來的淡淡清香。接著她把幾只精緻的薄胎瓷的茶盅一字擺開,將那半壼甘露般的茶水蜻蜒點水似地斟進茶盅裡,隨手撥了兩盅在我面前,笑盈盈地對我說,「您請用!」我這才發現,我已坐在茶臺前的櫈子上,那白玉一般的茶盅盛著琥珀色的茶湯,就在我的眼前。我用拇指和食指端起茶盅,中指托住盅底,像品酒似地抿了一小口,頓覺滿口盈香,心清氣爽,實在不是平時自己捧著一杯濃茶,藉著茶給自己打精神的那種感覺。

我喜歡喝茶,特別喜歡喝濃茶,喝茶的方法是大多數坐辦公室的人習慣的那種方法,茶具是有柄的瓷蓋杯。先把茶葉放進杯,然後再沖進開水,還未等到涼下來就一口一口地往嘴裡呷……細想起來,等我第一杯茶還沒有喝完的時候,在杯底的茶葉實際上就已經被「煲」熟了,還能有甚麼茶色和茶香呢?最多只能是把茶當做一個興奮劑,或者說習慣了水裡有茶水味,藉著茶水來解渴,也就是中國古籍中常說的「飲馿」的那一種。

過去一直都認為茶就應該像我那樣喝。可那天在臺灣桃園機場的候機廳,短短的半個小時的品茶過程,大大地打開了我品茶的境界。回想整個品茶的細節和過程,發現竟然與那一套精緻的茶具有著必然的關連。試想,我要用一大盞的蓋杯來泡茶,怎麼能觀賞到茶湯的晶瑩剔透?用大盞子泡茶,每次喝的都是被煮熟了的茶的味道,根本感受不到第一次茶湯的清冽,第二次茶湯的濃郁,第三次茶湯的回甘,第四次……然而,有了相應品茶的器具就不同了!品茶的優劣,就要用品茶的器具來量度,否則,用一個大蓋杯,所有的茶在那大杯子裡,都被沖泡出一樣旳味道。

二、量度與實體

用甚麼樣的器具就能量度出甚麼樣的實體。比喻用米尺來量長度,用升斗來量容量;用錯了就讓人啼笑皆非了,誰可以用秤來量高度,用速度來算溫度呢?但,真的有一個這樣的量度方法上的錯誤,很多人都犯過,但這些人還信誓旦旦地認為它對,那就是用科學實驗的方法來證明神的存在。很多人,你一跟他談到神,他就會用這樣的方式來堵你的口:「你能讓我看到神嗎?如果你能把神帶到我面前了,我看見了,就一定相信;否則,我不能相信!」這就是一個量度的工具與量度的實體不相配套的實例,神是個靈,怎麼能用分辨實物世界的眼睛來論證呢?

聖經上說,「神是個靈」;就算不相信的人也會認為,如果神是存在的,祂的存在形式必然是一個靈!人是有限的,而靈的存在是無限的,我們就必須從我們對無限的有限認識中來認知,或許能對神的存在建立起最初的認識。中國傳統古代文化的奠基人老子,就是在有限與無限的量度之中,明白這個世界有神。

老子與我們一樣,生長在這個充滿規律的有限世界,當他抬起頭舉目從這個有限的世界向無限的世界延伸的時候,他發現,在這有限的世界以外,必有一位無限的存在,是這位無限的存在從「一」而產生萬有,並賦予萬有在統一規則原則以下按其獨特的方式運行與存在。所以他說:「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這個「道」就是他認為的無限中的存在者,他承認「道」的存在超出他的認知範圍,不能用有限的方法來量度,他是透過有限世界向無限世界的窺探,在無窮大和無所不包的規律中,肯定了他的存在。于是他說:「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獨立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為天下母。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強為之名曰大」。遺憾的是,老子最終還是因為自己的有限而不能認識這位真神,他也以自己的有限肯定了自己與這位神無法建立生命關連的客觀現實。

三、愛中的量度

聖經上說,神是愛。既然聖經上這麼說,那麼愛也必然地可以成為認識神的方法與手段。

愛或者被人認為是一種抽象的感覺,但因為愛所產生的行為卻是世人都能明白和認知的,若聖經上說神是愛,神的愛就一定能透過祂的行為而被人認知與接納。那麼神的愛又是以怎樣的行為表現,讓我們知道那是來自於神的愛呢?

聖經告訴我們,我們是因為犯罪而與神隔絕,而罪也是導致我們必然死的唯一根源,除非一個能代表我們的人能承擔我們的罪,替我們死,我們才能脫去罪的捆綁,與神重新聯合。神作為我們生命的創造者,在永恆的計劃之中,以創造者的身份來到了我們當中,按照自己在幾千年歷史中的預言,因聖靈感孕,由童貞女馬利亞所生,道成肉身,被稱為耶穌基督來到了我們當中,站在人的地位上,替我們承擔我們生命中的罪。當我們承認祂是我們天上的創造者、我們的救主的時候,祂就替我們承擔所有的罪,並承擔罪的後果,就是死!祂帶著我們的罪為我們死,且按聖經的預言死在十字架上;而我們因為罪得神赦免而成為聖潔,重新與神和好,得著永遠的生命,再也不需要承受必然死的後果。

這又是何等的大愛呢?聖經上說:「為義人死,是少有的;為仁人死、或者有敢做的。唯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是人都共知,人犯罪就要承擔罪的後果,這是天經地義的,犯罪者就是應該因為所犯的罪得到應有的懲罰。當我們世人都在罪的捆綁之下無可逃避的時候,神卻如此地愛我們,甚至承擔我們每個人的罪,並承擔這罪的後果,世界上有甚麼樣的愛能超過這樣的愛?世界上有誰能付出如此超越人種與歷史的大愛呢?唯有神!

神是愛,我們用祂的愛作為量度,就能認識祂,知道祂。透過耶穌基督彰顯在我們歷史與生命中的神,就是唯一的神、愛我們的真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