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天地線】舉指喪命的痛苦教訓

田森傑

最近,在5月21日美國洛杉磯55高速公路上發生了一位六歲男童被路過汽車裏的人槍殺的慘劇,兇手是現年24歲的馬庫斯·安東尼·埃里茲(Marcus Anthony Eriz),他是一位熱愛槍械的路怒青年。當他乘坐女友韋恩·李(Wynne Lee)所駕駛的大眾汽車(Volkswagen)在公路上切換車道時,魯莽地越過了克魯南(Joanna Cloonan)的車,克魯南當時正載著6歲的兒子去幼稚園,因不滿這種超車行為而憤怒地向他們舉起了一個中指的手勢,卻沒想到這個「舉指」惹怒了馬庫斯,他也舉起一根手指頭,但他所舉起的是扣在手槍板機上的食指,等這位母親的車越過他們旁邊的時候,他無情地向她車子的後座開了致命的一槍,奪走了男童艾登(Aiden Anthony Leos)寶貴的生命!

這個無辜的男童可以說是死在兩個指頭之下:一個是兇手開槍的食指,一個是男童母親憤怒的中指!然而,引起這場悲劇發生的真正原因還是「路怒」(road-rage)。根據美國保險公司的統計報告(AAA Foundation for Traffic Safety),在2019年有80%的司機承認過去一個月內因駕駛而引起憤怒的情緒,在過去七年中因路怒引起的交通事件有一萬宗;其中至少有218人被殺,12,610人受傷,平均每年有三十人因路怒事件而被殺身亡!(注1)如果馬庫斯的女友韋恩·李(Wynne Lee)沒有魯莽超車的話,就不會惹動克魯南(Joanna Cloonan)憤怒地舉起中指,也不會惹怒馬庫斯開槍,如果這位青年遵守「持槍支安全律法」的話,他的食指也不會隨意扣下板機而奪命!雖然在警方已將犯罪青年繩之以法,但是人死不能復生,我們相信最痛苦懊悔的就是這位舉指喪子的母親了!

當我們同情這位母親的同時,我們是否從她的悲劇中學到人生在言行舉動上的教訓呢?各位親愛的朋友們,我們不要以為在素不相識的人面前就可以隨意地發洩自己的情緒,甚至用粗言穢語或用侮辱人的手勢與舉動來表達我們的憤怒,因為天有言在看,地有耳在聽,凡是咒罵的言語信息遲早都會轉回攻擊己身的,這位母親用以指代言的手勢發出了憤怒與咒罵的信息,卻在瞬間惹來喪子之災,所以聖經教導我們:「污穢的言語、一句不可出口、只要隨事說造就人的好話、叫聽見的人得益處。」(以弗所書4:29)

在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1941年7月19日,英國首相溫斯頓·丘吉爾在一次演講中批准了一個「V代表勝利」計劃,並且舉起食指與中指形成一個 「V」字代表勝利。從此以後這個手勢傳播全球至今,向世人表達「勝利」的好信息;這就是基督徒所傳的福音。我們傳出的信息是一個永遠得勝的信息,是耶穌基督為了救贖罪人而被釘死在十字架上的救恩,「他被罵不還口;受害不說威嚇的話,只將自己交託那按公義審判人的主。」(彼得前書 2:23)耶穌基督承擔了人類一切的過犯,使神因著祂的犧牲而赦免我們的罪過,因此我們也因著神的饒恕而能夠饒恕傷害我們的人,消解心中一切憤恨,這樣才能夠化凶險為祝福。但願各位都能夠相信耶穌基督的救恩,使您一生的言行舉止都能夠造就人,同時又為自己帶來無限的祝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