婆媳良好關係的秘訣

李耀全牧師/博士
列治文華人宣道會主任牧師

恩愛是典型的賢妻良母,陳孝忠夫妻相親相愛,結婚多年終於有了小朋友小强。婆媳本是和諧相處。但因小强是他們唯一兒子,故此婆婆也十分愛惜他,天天如常上門「幫手」!恩愛初時不以為然,後來發覺婆媳二人管教孩子方法南轅北轍各有不同,她曾善意提醒,婆婆卻堅持己見,認為她憑豐富的經驗永遠是對的!不幸的是孝忠卻站在他母親的一方,認為孝敬父母是聖經的教導,並視孝敬等同凡事順服父母!結果夫妻關係一落千丈,每天便爭吵不休!

我們先要了解家族是一個家庭關係的系统(system),由不同家庭成員組合成為副系統 (sub-systems),交叉互連在一起,代代相傳,彼此影响。例如夫妻是家庭的核心,三代的核心家庭直屬在上有雙方的父母,在下有夫婦二人的兒女。每二人或以上可以成為不同的副系統,例如父母二人、夫妻二人、孝忠恩愛與小强、婆媳等都是不同的副系統。若要維持和諧關係便要設立合宜的界線 (boundaries) ,善用家庭關係的規則,調節各成員的互動關係,一起又分別地去體會「你、我、他 (們) 」的需要與愛好。

看來陳家需要家庭輔導,處理家庭角色、三代互動關係及教養原則等。輔導要由恩愛和孝忠開始,再加奶奶在過程中。可能在肯定奶奶在他們家庭的重要性之同時定下界線、規則與時間表,約法三章,彼此尊重協調。關鍵人物是作為丈夫又是 (母親的) 兒子的孝忠的角色,要用諸般的智慧調息婆媳之間在所難免的張力,盡量配合今日時代的處境與養育之新模式。

從靈性的角度來看,我們可以檢討聖經的婚姻觀與家庭觀,和兩者間之相關性。太初神為亞當創造了夏娃是為他預備「相配的幫手」(創2:20),而亞當便讚歎神的傑作,美麗的配偶(創2:23)。創世記的作者如此注釋:「因此人要離開父母,和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創2:24) 家庭關係原是由夫妻二人為核心,兒女長大後便要「離開」父母,建立自己的家庭,傳宗接代。

但「離開」(leave) 不是「離棄」(abandon) 乃是為「連合」(cleave),而「孝敬」(honour) 不是「盲從」(submit) 乃是為「敬重」(respect)。建立自己的家要同時守「孝敬父母」之誡命與蒙福途徑 (出 20:12),兩者不是彼此排斥。另作為長輩也要謹記養育兒女的責任不需要延續到孫兒的一代,該多為孫兒代禱,放手享受弄孫之樂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