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不可以過“洋節日”嗎?

‧ 洪順強牧師

有些人提倡中國人不可以過“洋節日”,中國人應該過中國人的節日,這個議題會渉及多方面的探討,包括政治、政府、思想、經濟等。這篇文章主要從基督信仰的角度去回應,因為以上的提倡對考慮信耶穌的中國人來說可以是一個影響,尤其是很多基督徒都會過“聖誕節”,而這個節日對中國人來說是“洋節日”,我們應該怎樣去回應?請看以下的分享。

“節日”的意義

論到人應該過甚麼“節日”之前,我們先來想一想“節日”的意義。歷史告訴我們每個民族都有他們所設立的不同“節日”,那些節日大致都是為了記念某一件事蹟、某一個慶祝、某一位歷史人物、某一種宗教的事件、甚至某一個季節或氣候的變化等。以中國人為例的“端午節”,百姓在每年農曆五月初五時慶祝,最廣為人知的是紀念戰國時代楚國詩人屈原,他在這天投汨羅江自盡殉國。又例如“春節”、中國人的農曆新年,以華夏曆法正月初一為“歲首”、又名“元旦”,它是新的一年的起始,又正好在二十四節氣之首“立春”前後,對當時以農業為主的百姓顯得重要,因為經過嚴寒後天氣開始轉暖,百姓在春節有幾天的慶祝後開始各種務農活動、萬象更新。

聖經也提及“節日”

原來聖經也有很多有關節日的記載,其中最早提及的是節令,創造主在六日創造中的第四日說:「神說:『天上要有光體,可以分晝夜,作記號,定節令、日子、年歲』。」

(創世記1:14)可見創造主也肯定“節日”其中的價值。另外,聖經也記載了一些很重要的節日,其中很多節日以色列人到如今仍然在慶祝,例如“逾越節”是他們很重視的節日,它記念以色列人在埃及時被苦待為奴,他們哀求創造主耶和華神,神就施行拯救,降災在不公義行惡的埃及王法老與百姓,神降了九災埃及人仍然不肯真正的悔改,神於是降下第十災,就是使滅命的天使擊殺埃及地所有的長子,卻越過以色列人的房屋,埃及王最終允許以色列人離開埃及,神用這方法拯救了以色列各家。神拯救了以色列人出埃及後,祂吩咐百姓進入迦南地後,要定出埃及的那月為正月、為一年之首,並守正月十四日為逾越節。“逾越”就是“越過”的意思,神對以色列人說:「因為那夜我要巡行埃及地,把埃及地一切頭生的,無論是人是牲畜,都擊殺了,又要敗壞埃及一切的神。我是耶和華。這血要在你們所住的房屋上作記號;我一見這血,就越過你們去。我擊殺埃及地頭生的時候,災殃必不臨到你們身上滅你們。你們要記念這日,守為耶和華的節,作為你們世世代代永遠的定例。」

(聖經出埃及記14:12-14)聖經還有記載的其他節日,都有特別的意義,大家可以翻閱聖經去認識了解。

一切的節日都不能使人成聖

主耶穌到世上來的時候,祂因為降生成為猶太人,因此祂在世上也按猶太民族傳統守他們的節日(表明祂遵守律法),但祂最終並沒有吩咐人要守甚麼節日。及至主耶穌復活升天後,聖靈降臨感動人建立了的初期教會與後來寫成的新約聖經中,他們也沒有提到基督徒要守甚麼節日。聖經說:「不要讓人因著飲食、節期、月朔、安息日批評你們,這些不過是將來的事的影子,那真體卻是屬於基督的。」(歌羅西書2:16-17)這兩節經文特別在提醒有猶太信仰背景的人,昔日雖然有神曾經吩咐他們要過某些節日,但那些節日原來是預表耶穌基督和祂救恩的,既然耶穌基督已經應驗了一切指著祂說的預表與預言,人不能夠用任何節日的記念禮儀與行為而使他們得救,也不能夠因為守那些節日使自己成聖。

過節日的原則

既然聖經最終沒有定規我們要過甚麼節日,那麼人應該以聖經所教導人行事為人的原則去衡量過甚麼節日、如何過那些節日。聖經有很多教導人做人的真理,不能在此盡說,但其中有幾節的經文,提供我們一些大原則。哥林多前書10:23-24、31說:「甚麼事情都可以作,但不是都有益處。甚麼事情都可以作,但不是都能造就人。 無論何人,不要求自己的益處,乃要求別人的益處。……你們或吃喝,或作甚麼,一切都要為 神的榮耀而行。」(新譯本)這裡提到四大原則,就是「有益的、造就人的、為人益處與榮耀神的」。

用過聖誕節為例,如果我們過節只是藉口說為了記念主耶穌基督的降生,但卻在行為上只是為了狂歡、放縱、為己而歡樂,沒有按這節日的意義去記念它,那麼我們倒不如不要過,因為不是使人有益的、能造就人的、不是為人益處與榮耀神的。正如昔日主耶穌責備一班所謂敬虔守猶太人節日的法利賽人,主耶穌說:「以賽亞(先知)指著你們假冒為善之人所說的預言是不錯的。如經上說:這百姓用嘴唇尊敬我,心卻遠離我。他們將人的吩咐當作道理教導人,所以拜我也是枉然。你們是離棄 神的誡命,拘守人的遺傳。」(馬可福音7:6-8)相反,聖誕節雖然是人定出來,但當時的人是要人記念主耶穌,藉此提醒人因主耶穌的降臨而喜樂歌頌神,並且傳揚福音叫人歸向真神,我們這樣過這聖誕節又何妨不可呢?

如果要引伸應用聖經的原則在所有要過的節日,我們要問:「那個節日是有益的嗎?能造就人嗎?對人有益處嗎?榮耀神嗎?」即使是中國人的節日,如果它引人離開以上的原則,都是不合宜去過的。例如我們不應該過鬼節,因為那些都是迷信人的節日;我們也不應該過異教的節日,因為那些節日引人離開真神,如此類推。相反,如果那節日是有益的、能造人的、對人有益處、榮耀神的,即使那個節日與基督信仰沒有關係,我們還是應該依照傳統去過。以春節為例,中國人能一家團聚、除舊迎新、彼此恭賀、互相合宜地款待等,舉國家家戶戶歡歡樂樂的過春節多好!聖經所帶給我們的應用是適切的,因為神要祝福我們,祂要把益處帶給人,祂要造就人建立人,祂是為著人的益處,祂更願意我們認識祂、親近祂、榮耀祂!

親愛的朋友,主耶穌說:「你們必曉得真理,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約翰福音8:32)基督信仰是叫人得以自由的,主耶穌不要我們在過節日的事上被捆綁,最重要的是人能夠認識神、親近神、愛神愛人,得著祂所賜下的偉大救恩。你得著了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