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隨從”自己的心

耶利米的杏樹枝

耶和華曉諭摩西說:你打發人去窺探我所賜給以色列人的迦南地…(民13:1-2)

你們佩帶這繸子,好叫你們看見就記念遵行耶和華一切的命令,不隨從自己的心意、眼目行邪淫,像你們素常一樣;(民15:39)

民數記記述自西奈見到神,直到在摩押平原准備進應許之地的歷史。事實上,從西奈出發,直行只需十一日就可到加低斯巴尼亞(申1:2)。即使取道以東和摩押,也不過多走幾個星期。而民數記記載以色列人在曠野的年月接近四十年,清楚表明神懲罰當代不信的以色列人,不准他們進應許之地(民14:20-45)。這卷書不僅記錄以色列民族的歷史,也述說了耶和華的大能作為。從以色列民的不忠、叛逆和偏離中,反映出耶和華的守信、供應和忍耐。

民數記13-14章記述了一次以色列民的悖逆之舉。神吩咐摩西,從每個支派中派出一人,共十二人,去窺探祂賜給以色列人的迦南地。這是一個充滿對自己的子民無限愛與熱情的要求,祂期待的是以色列民看到迦南地的美麗富饒后,更加明白將這地賜給他們的神是何等偉大良善,值得他們追隨順服。然而,以色列人卻對探子們回報描述的迦南地的情況心生恐懼,反而發怨言,抱怨神,懷疑神,甚至打算離棄摩西和亞倫的領導(14:4)。

在這樣嚴重的情況下,神對這群不信又悖逆的子民宣佈了祂的審判:他們必要倒斃在曠野,不得進入迦南地。神在15章頒佈了若干關于獻祭的條例及對違反安息日的嚴厲處罰,再一次警戒這群悖逆的子民。奇特的是,在15章整個事件的末尾,神特意吩咐以色列人在衣服邊上做繸子,上面釘上一根藍色細帶子,用意是要叫以色列人看見繸子的時候,就想起神一切的命令而去遵行。

從希伯來文更可以看到神在整個事件上的心意。15:39中,“罪”被定義為一種傾向于“隨從”自己心意的行為。這個希伯來文動詞tur基本意義為“探索、尋求”,它與13:2中神吩咐摩西差派人去“窺探”應許之地,是同一個字。這個希伯來字將整個事件頭尾連接起來。

神對當時的以色列人表明,那唯一祂要他們去探索的地方,那唯一祂要他們當做家的地方,不是他們被私慾充滿的內心,而是祂的應許之地。同樣,神也對今天的我們說話。我們的信仰生活,不要僅僅只為“尋求”自己的心意,如同當年在曠野的以色列人一樣,而是要定睛神的寶貴應許,耶穌基督十字架的救恩,從今生“窺探”那我們將要在永恒中得到的極重無比的榮耀,我們就一定會更加明白神對我們美好的心意,從而更加發自內心地讚美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