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常以論斷當真理嗎?

作者:王澤鳳

「你們這要靠律法稱義的,是與基督隔絕,從恩典中墜落了。」(加拉太書5:4)

週末和孩子約好一起看《親密之旅》中「情緒自我調節五要訣」的課程,從開始播放到第一個要訣都快講完了,兒子不時地動動手機,打兩下遊戲,我忍耐著、期望著他能自動把手機放到桌子上。然而結果事與願違,於是我表情嚴肅、提高聲調喊「暫停」,然後說什麼「你知道學習最需要的不是聰明,而是專注嗎?」「你知道這麼好的課程,不是每個人都有機會學習的嗎?」……我急切地、長篇大論地說教加批評,最後老爸明智地做了決定:「重看」。

就在大家等候重播,一片安靜的時刻,忽然聖靈柔聲敲打著我的心:「你愛他嗎?他,感受到你的愛了嗎?」我頓時察覺自己又犯了「論斷」的罪。前一晚不是還和孩子們說他們都大了,我們彼此要像弟兄姐妹般相處嗎?第二天一早我就忍不住自以為義,總是把自己身為父母的權柄和規矩融合了,一套套的大道理(真理)突顯孩子的不合律法準則。

聖經說律法是好的,律法是上帝的標準。但人是屬肉體的,因肉體的軟弱,沒有人能達到上帝的標準。而律法的總綱就是:你要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主你的上帝。試問:誰能做到?上帝知道我們做不到,因此耶穌來了,祂把上帝的愛和恩典帶來給我們。上帝藉著賜下獨生愛子耶穌來對我們說:

「我知道你做不到,孩子,現在就讓我盡心、盡性、盡意、盡力來愛你吧!」所以聖經說:「不是我們愛神,乃是神愛我們!」(約一4:10a)唯有當你知道上帝有多愛你時,你才會有多愛衪!當我回看自己和孩子的關係時,不禁低頭認罪。我可有先將我的愛和恩典帶給孩子?我可有讓孩子感受到我有多愛他?

因為「我們若愛神,並且遵行衪的命令,就知道我們是愛神的兒女了。」(約一5:2)且「凡是遵守衪的道的,他愛神的心就的確在衪裡面完全了。」(約一2:5a)所以當我們感受到神有多愛我們時,我們就會以遵守衪的話來表達我們對神的愛。這時的真理,伴隨著恩典,讓人裡面有一股愛的趨策力,才有動力來遵行。那麼要孩子聽從我們的話,豈不亦然?當我反覆講述我的律法標準,他卻達不到時,我最常看見的是自己憤怒、不滿的情緒,當然有時也會看見孩子的不安、挫敗的情緒,看不見的卻是隱藏在彼此內心底層的被愛被關懷的需求。我多麼習以為常地斷定他就是老犯錯、改不了?感謝聖靈柔聲地提醒,真是一語驚醒夢中人啊!

經常地,我依據聖經的教導,或是充滿寶貴經驗之哲理,用以告誡孩子,也是好意、也是為他好、也是「用愛心說誠實話」。我自覺心態良善,更是用心良苦,然而對方感受到的卻是嚴厲的指責,甚至激發其辯解與怒氣。我後來漸漸體會:在對方感受不到愛時的說教,即將真理放在了關係之前,只會帶來罪惡感、憂慮、忿怒……等等,一大堆痛苦的情緒,結果不但促使不了他的成長,反而是破壞了彼此的關係。

「應該……」的說教與家規,它是父母給孩子如律法形式般的真理,為了給孩子行為的引導與界限。但當我們看聖經提到律法,講到真理而缺少恩典時,我們發現律法使人啞口無言(羅3;19)、惹動忿怒(羅4;5)、使過犯顯多(羅5;20)、發動惡慾(羅7;5)、帶入死亡(羅7;5)、使人成為被咒詛的(加3;10)、綑綁我們(加3;23)、受嚴厲的論斷(加2;10),而最可歎的是與神隔絕!保羅說:「你們這要靠律法稱義的,是與基督隔絕,從恩典中墜落了。」(加拉太書5:4)

《改變帶來醫治》這本書中提到:真理缺了恩典就是「論斷」。會論斷的人,通常看低別人,就是像文士和法利賽人一樣「坐在摩西的位上」(太23;2),以高高在上的審判者的地位來看人,亦或站在道德高點上自以為義地來批評人。我就是這樣總看見孩子做錯了什麼,急著教導他、糾正他,以致不能溫柔地表達對他的愛,這是我一直以來的功課。感謝聖靈的提醒與引導,讓我再次體會到,我和孩子在基督裡的地位是一樣的—都是在恩典中。有「愛」,生命才能更新、才能活潑

親愛的阿爸天父:

謝謝您為了救贖我們這些罪人,竟然賜下您的獨生子耶穌,您向我們大大地顯明您是何等地愛我們!求您開啓我們的心門,能真正經歷到您是如此的愛我們,而不是僅僅在頭腦上知道您愛我們。主啊!謝謝您派聖靈保惠師來成為我們隨時的幫助,藉著聖靈的的光照,幫助我看見自己的盲點,求主赦免我對孩子經常犯下論斷的罪;也感謝聖靈的引導,教導我回轉,以基督的心為心來愛孩子,在真理教導之外,更要多給孩子恩慈和恩典。謝謝主的恩典與愛永遠和我們同在!奉耶穌基督的聖名感恩禱告祈求,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