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童若萱
我們的阿爸天父,給祂的選民和兒女兩條大誡命:一、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主你的神;二、愛人如己。
第一條誡命﹐靠自己做不到﹐只有一個方法,一條路能達到,那是什麼?就是在主耶穌身上,認識到父神多麼愛世人,祂有像父母的心腸。因為祂照自己的形像造我們,因此祂看每一個人為寶貝。當我們滿身罪污時,祂仍不放棄我們,差祂的獨生愛子耶穌來到世上,替代我們應受的懲罰,被釘死在十字架上,三日後復活,賜永生給每位跟從祂的人。這樣的大愛,能不感動我們嗎?誰還能拒絕祂的愛呢?
“祂誠然擔當我們的憂患,背負我們的痛苦……,祂為我們的過犯受害,為我們的罪孽壓傷。因祂受的刑罰我們得平安,因祂受的鞭傷我們得醫治。我們都如羊走迷,各人偏行己路,耶和華使我們眾人的罪孽都歸在祂身上。”(以賽亞書53:4-6)
當我們願將自己的身、心、靈獻給主耶穌那一刻起,神的聖靈就住進我們心中,每日教導我們走在祂的心意裡,那是榮神益人的道路!
第二大誡命:要愛人如己。談何容易!因為那老舊、原先的我還沒有死去,時常令我們又回到自我為主、自以為是的地步,沒有好見証和領人歸主的力量。所以一個基督信徒,要時刻警醒,與主密切相聯,不給魔鬼留地步。這時我們才能履行第二誡命,並非靠努力,而是與主相愛。當祂的愛充滿我們的心,我們就自然能愛別人,甚至仇敵,因為主耶穌愛世上每個人!(參閱約3:16﹐提前2:4,6)
“是耶穌在十字架上,
為你成就了一切!
祂觸摸我,令我完美!
祂的榮美充滿我的靈魂!
祂愛我,這是我體驗到的!
祂除去我的罪污,並擁抱我!
抓緊祂,追隨祂,擁有祂!
把祂帶到所有要去的地方,
若祂不見了,把祂找回,
用你的心靈和力量去敬拜祂!”
(譯自Ernest Burgess的詩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