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國道德觀念的 巨大改變

作者:盧維溢

上月是加拿大正式立國150週年的國慶月,值得基督徒一同思想、留心我們所居住的社會,因為這個國家正在面對種族人口的顯著變化,尤其是在東西兩岸的幾個大城市,而宗教信仰比率的轉移正在明顯地改變整個社會的道德觀念。

2011年調查指出,近40年來加國基督徒的人口比率大幅下滑,從1971年的78%降至2011年的47.5%;此外,回教、印度教、佛教和沒有宗教信仰的人數,呈明顯增長趨勢。該報告證實其他相關調查清晰顯示,加國宗教人口比率發生顯著變化,伊斯蘭教、印度教、佛教等異教的人口,從1971年的2.9%增至33%。另外,無宗教信仰的人口在2011年已經增至20%左右。不像40年前,今天在加國生活的信徒都明顯察覺到,基督徒人口已從多數變為少數。

隨著國民的宗教類別這樣的巨大轉變,形成基督教會對社會的影響力日漸減弱。的確,加拿大人的道德觀念過往30多年經歷了巨大改變。1980年代末,墮胎開始被政府和普遍醫療界人士所容許,雖然沒有正式的立法過程;2005年國會修改婚姻定義,將同性戀的結合接納為合法婚姻;去年(2016)安樂死成為本國法律的一部份。

還有,與上述議題有同樣深遠影響的,是今年五月在國會上議院三讀通過的跨性法案Bill C-16,這法案的核心問題是「性別身份」的認同,不過,它在沒有法律定義界定之下,就一起把「性別表達」加入加拿大人權法和刑事仇恨法。根據安省(Ontario)人權委員會的定義,「性別身份」是每個人對其性別的內在及個人經驗,或男或女、亦男亦女、非男非女或在「性別頻譜」內的個人感覺,和與生俱來的性別可以相同或可不同。這法案帶出的問題是:加拿大的法律不再建基在客觀事實、理性、或科學上,而是建立在個人主觀的、隨時轉變的感覺上!

加國人民現在需要面對人權至上所帶來的混亂和煩擾:類似這樣的人權法案將會逐步強逼全國人民摒棄人們生理的區別﹐把客觀事實委屈於個人的感覺,認同別人的感覺成為放諸四海皆準的真理!這法案的實際效果是驅使下一代的家庭再不能堅持以往傳統的模式,全國人民被迫在性別觀念上被洗腦,兒童和年青人從學校教育中被「思想改造」。

不久前,安省議會通過法案,把「性別身份」和「性別表達」加入該省的保護兒童法之內,若父母或監護人不同意子女轉性的要求,可被視為「虐兒」,兒童廳有權把兒童帶走。

另外,在加國西部的亞省(Alberta),已經有校區的教育局要求基督教學校要在教材中,去除聖經中《哥林多前書》6:9—10和《加拉太書》5:19這些有「冒犯性」經文。

事實上,各省的教育局都在不同程度上更改了學校課程,且「提醒」各學校的老師若不「從善如流」,將會受到專業資格認證上的處罰,甚至可能被拉上法庭或人權審裁署。所以,現今的基督徒父母及祖父母必須經常關注這個可怕狂流的衝擊,且在適當時候有所行動,否則我們很快就會在不知不覺間失去了我們的下一代。

在這個偏離聖經教導,不敬畏上帝,不尊重基督的世代,願我們身為主耶穌門徒的,不單只顧教導自己的兒女和孫輩,更要常常與其他信徒一起為加拿大祈禱,而且提醒其他國民關於敬重和不敬重聖經的分別:「沒有啟示,人民就沒有法紀;遵守律法的,就為有福。」(新譯本,箴言29:18)
基督徒首要的責任,在於遵循上帝透過聖經的啟示,在生活上活出祂的教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