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論自由的大倒退

作者:盧維溢

今年加拿大國慶日值得基督徒特別為這個國家祈禱,原因是早兩個多月前,聯邦國會通過了一個動議M-103,界定「伊斯蘭恐懼症」(Islamophobia)為一種歧視和仇恨,因此決議設立研究委員會(固然也新增開支聘請人去研究這議題),為將來立法作開路鋪路。


當然,任何人都不喜歡被他人歧視,所以,關於反對歧視而考慮如何避免它發生,基督徒也應該贊成的。不過,我們也要關注「伊斯蘭恐懼症」這個名詞若沒有詳細的法律定義,將來肯定會有人利用這樣的法例去打壓任何批評該宗教或其信徒(穆斯林)之可能性。

其實,該M-103動議在聯邦國會辯論之前後一段期間,國會內外都有很大的反對聲音,特別是從基督教會領袖們,例如EFC (Evangelical Fellowship of Canada 加國福音派團契)和JCCF (Justice Centre for Constitutional Freedom)都一同向國會議員反映其理由。無奈執政的自由黨基於其多數議席就很快通過這M-103動議,而且得到NDP新民主黨的大力支持。

EFC和JCCF的反對並非沒有事實的基礎。這兩個基督教機構看到一些在西方和伊斯蘭國家的溫和派穆斯林常常受到激進的穆斯林大事攻擊和甚至性命受威脅。加拿大的溫和派回教徒,例如作家兼電影製作人Raheel Raza,和多倫多太陽報專欄作家TAREKFATAH,都曾經被扣上「伊斯蘭恐懼症」的帽子,和多次被加國裡一些激進的穆斯林機構和激進分子威脅他們。

假如將來加國定下法例執行M-103所提及的「伊斯蘭恐懼症」,任何人批評穆斯林家庭內的婦女受到不平等對待,就有可能被視為犯了M-103所指的「仇恨」。還有,若你指出伊斯蘭教在第七、八世紀的歷史,它曾用武力殺害中東、北非、南歐和東歐地中海沿岸的人,迫使當地人在性命受威脅之下降服、歸信於伊斯蘭這歷史事實,你極有可能被拉上人權審裁署或法庭,控告你煽動仇恨!

這種隱憂並非空穴來風,因為「伊斯蘭法」(Sharia)的確有不少觀念與加國的法律觀點是完全不同的,它絕對不能接納現今西方社會所推崇在公眾領域的言論自由,上月(2017/5)印尼雅加達市剛卸任的華裔基督徒市長Ahok被判褻瀆伊斯蘭教,罪名成立,須要入獄2年,但事實上他沒有毀謗可蘭經或穆斯林的信仰,他只是曾指出有些政治競選人利用伊斯蘭教欺騙選民而已,不應算是褻瀆該宗教吧!

M-103很有可能鼓勵一些「原教旨主義」

(有時被稱為極其敬虔)的穆斯林正式要求加國允許穆斯林群體用伊斯蘭法。若真是這樣的發展,加國人民並非生活於同樣的法律管治之下,而是另類的「一國兩制」!以下的事件可以讓這樣的局面露出端倪。

在安省距離多倫多市不遠的一個城鎮(Peel, Ontario),一群穆斯林家長正在法庭控告該鎮一個學校區的校長和老師,因為不滿他們的兒女要與一些同性結合家庭的兒童坐在一起,侵犯了穆斯林的權利,他們認為若學校當局不迎合他們的要求,就是壓制穆斯林家長的權利。可能令你驚奇的是,當地法庭願意受理這樣的控訴,正在安排最快的聆訊期!

根據一個民間智囊研究組織Gate Stone Institute所透露,M-103動議的發起人曾經與中東一個激進、好戰的「穆斯林弟兄會」Muslim Brotherhood有聯繫。也根據這個智囊組織和加國主流傳媒的《國家郵報》(National Post)所報導,現任總理杜魯多於上任之前已經與一些伊斯蘭主教級人物有十分緊密的接觸,並且不怕批評,公開讚許其中一間清真寺是「加國穆斯林社群中一個光亮的榜樣」,不過,也許總理有所不知,這清真寺的主管卻是被「阿聯酋」(阿拉伯聯合酋長國United Arab Emirates)列為恐怖組織的International Union for Muslim Scholars其中一位成員!

加國總理假如繼續與這樣背景的人士往來的話,你覺得不需要基督徒去關注嗎?本文上述的溫和派穆斯林作家Raheel Raza往巴基斯坦探親之後,曾經有感而發這樣的話:「在喀拉奇(Karachi)和伊斯拉瑪巴(Islamabad)(該國兩個大城市),你會比較在密西沙(Mississauga,Ontario)更少見女性配戴頭巾或面紗!」這位女作家雖然本身是來自巴基斯坦的穆斯林,卻認為現今加國政府奉迎伊斯蘭教人士的要求已經到了矯枉過正的地步,她覺得不少加國政客為了政治正確而犧牲了很多本來是合理和優美的社會素質。

這種趨勢確實為加國的公眾言論自由埋下了計時炸彈!你若不相信的話,可以問英國和瑞典一些熟悉社區情況的當地居民,你便得到這樣不折不扣的證實。

所以,居住在大溫哥華地區的基督徒,應該於今年國慶日打破過往那種過節的習慣,與眾多基督徒一齊在PNE遊樂場旁邊的Pacific Coliseum同心合意為加拿大禱告,求神憐憫,不要掩面不顧加國的人民。

盼望加國基督徒都珍惜公眾言論自由的權利,與舊約詩人有類似信念(詩篇33:12):
「以耶和華為神的,那國是有福的;祂所揀選為自己產業的,那民是有福的。」

更希望信徒都常常效法使徒保羅的教導:
「我勸你第一要為萬人懇求、禱告、代求、祝謝,為君王和一切在位的也該如此,使我們可以敬虔端正、平安無事地度日。這是好的,在神我們救主面前可蒙悅納。」(提前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