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羅篇(3)

作者:余玉書

保羅的一生撥亂反正之後,對傳揚福音的火紅熱情可謂一日千里,不但在土耳其一帶廣設教會,甚至建立教會之後,還常常與負責教會的執事書信往來,關心教會工作的狀況。這些往來的書信,就組成了新約聖經中重要的一部份,包括《羅馬書》、《哥林多前書》、《哥林多後書》、《加拉太書》、《以弗所書》、《腓立比書》、《歌羅西書》、《帖撒羅尼迦前書》、《帖撒羅尼迦後書》,而其中《提摩太前書》、《提摩太後書》、《提多書》,更被合稱“教牧書信”,此外還有《腓利門書》及唯一引起作者誰屬爭議的《希伯來書》。

關於「教牧書信」中的三書,有人以為1. 不能與《使徒行傳》的歷史配合;2. 信中欠缺保羅慣常的行文特色;3. 信中提及的教會行政組織比保羅時期進步。但這些論點並不成立,理由亦有三︰1.《使徒行傳》只是記述至保羅首次在羅馬被囚後獲釋,並非保羅一生的傳記,“教牧書信”所記渉及發生在其後之事;2.《提摩太前後書》及《提多書》是寫給個人的書信,所指是教會所遭遇的問題,主題不同,用詞不同乃是正常之事,其時保羅年已花甲,年事漸高,遣詞造句,表達方式漸變,不足為怪。3. 保羅在首次宣教時,所到之處設立教會,設立長老及執事制度,已具後世教會制度之雛型。
至於《希伯來書》,現代學者均不同意保羅寫給猶太人,再由路加翻成希臘文之說,他們認定書中的思想、語言、引証舊約的方法均與保羅所用的手法有異,馬丁路德則認為是亞波羅的作品,若論資格其人的確呼之欲出。